“看来这美色的魅力可真大,连霍爷这种过苦行僧日子的高岭之花,都已拜倒在了路小姐的石榴裙下。”
邹彻是个明白人,漫不经心晃荡杯中酒液,金黄色的酒液,晃晃悠悠,如同美人妩媚的眼波。
“我霍哥可从来不是什么苦行僧,人家可是个痴情种。他这哪里是突然拜倒在了路小姐的石榴裙下,而分明是一直没从人家的石榴裙下起来过。”
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他饶有兴味的勾起了自己的唇角,“只不过,现在,霍哥这个痴情种,有点看不清楚自己的心了,被一些有的没的给蒙蔽了双眼,怕是不知道方向咯。”
不停地晃动的酒液将邹彻的一张俊脸给扭曲了,他说完,自顾自的摇了摇头,低首喝了一口酒。
辛辣的味道顿时溢满了口腔,他嫌弃的啧了一声,放下了酒杯。
他真的是完全不能够理解,酒这么难喝的东西,怎么会有人能这么轻松的一口气干了,都不觉得难受吗?
路小姐真是一条汉子,不得不佩服啊。
“听你这么说,这里边好像有故事啊。”布兰八卦的凑过去,“三儿,我们还是不是朋友了,快给我说说呗,这位路小姐和霍爷之间,到底有什么事情?”
“你叫谁三儿呢?滚滚滚,都他妈给你说多少遍了,不许叫三儿!”邹彻踹了他一脸,“妈的,你是不是以为老子傻,你这都骂上人了,还想要我给你八卦我霍哥,小笼包,你脸怎么就这么大呢!”
小笼包是布兰之前初学华国语的时候,给自己起的名字,因为是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因此还得意洋洋了许久,到现在都还没有改。
作为一个不怎么爱吃小笼包,甚至是有一点嫌弃小笼包的邹彻同学来说,他因为这个名字,连带着布兰这个人都嫌弃了。
因此平时基本不会这么叫他的名字,只有在嫌弃他到难以忍受的时候,才会这么叫他,表达对他深深的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