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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才不是什么花瓶(1 / 2)

胜海市,工口区,西体育会路356弄小区12号楼201,一家三口被发现死于家中。

父亲陈牧,现年46岁,光M集团的普通职工,需要上早晚班。

母亲江小燕,现年44岁,在悦阳医院的药房工作。

女儿陈静怡,现年17岁,上高二。

一家三口全都死于单刃锐器捅刺造成的失血性休克。

房子是两室一厅结构,母亲和女儿各自死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而父亲陈牧则倒在客厅离门口几步的位置。

由于尸体被发现的日期是5月30日,故而该案件被命名为530特大杀人灭门案。

最初负责侦办该案的是工口分局刑侦支队,尽管先后开展了好几轮大排查,却还是迟迟无法锁定凶手,故而最近,案子被移交到了803这里。

刑侦总队的一间会议室里,接手530特大杀人案灭门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在此召开。

主持会议的是一支队下辖二大队的大队长许青。

多说一句,803设有8个支队,其中的一支队是命案重案队,下辖3个大队,宋茜目前就在这个二大队任职。

原先负责的该案的同志介绍完案情以及他们的侦办经过以后,许青开始参会的众人各自发表看法。

“我倾向于是专业的入室抢劫团伙干的。”一人率先说道,“首先是死亡时间,母女俩的死亡时间是早于父亲陈牧的,很有可能是该团伙深夜侵入陈家,抢劫并杀死了江小燕、陈静怡母女,而后在第二天早晨,杀死了上完夜班刚回家的父亲陈牧。

而且相关的口供和证据也是能佐证我的观点的,陈牧在5月29号晚上确实上了夜班。

还有就是,法医女儿和妈妈的身上同时提取到了,说明两人死前都被侵过,这就基本排除了情杀的可能,毕竟本事再大的凶手,也不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情况下同时完成对两个大活人的性侵并将他们杀死。”

“你这话有一定道理。”许青给自己点上一根烟,猛吸了两大口之后才缓缓开口道,“但法医报告上明确指出,这对母女体内的液体经过化验,并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你似乎只注意到这些液体不是死者陈牧的。”

“我跟老万有一样的看法。”另一个人随即接话道,“许队,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个人,不是更能证明老万的观点是对的吗?说明犯罪嫌疑人确确实实可能是个团伙,母女俩受到了不同人的。”

等那人把话说完,许青也顺利抽完了嘴里的烟,“我们办过不少抢劫杀人案,但凡发生的,哪个被害人的体内,不是提取到不止一个人的的?”

许青朝刚发表观点的两人反问道,“不要拿正常人思维看待这些禽兽,他们不会羞于同时办事,他们只会患不均,如果你上了,那我也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