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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获得史诗级装备:【关羽的斗笠】(6000字大章)(1 / 2)

第224章获得史诗级装备:【关羽的斗笠】(6000字大章)

挺胸过后,陈绮把话音接了下去:「家严一直以推广八极拳」为己任。

「因此,每逢敝馆的创立周年日,他总会邀请同派拳师赴宴。

「来自五湖四海的八极拳传人聚在一起,共同探究武艺————我很想将这一美好的传统延续下去。」

说到这儿,陈绮的两只嘴角微微翘起,俏脸上洋溢著欢欣的笑意,仿佛回想起了什么美好的记忆。

听完陈绮的细述后,李昱作了然状。

尽管他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其面具下的脸庞,已经浮现出惊喜的神情。

他收陈绮为徒的主要原因,不就是想以她为「抓手」,设法拉拢振邦武馆吗?

他原以为得再费上些许时日,才能使此事有所进展。

没成想————他尚未有所动作,陈绮倒先主动邀请他参加振邦武馆的宴席了。

毫无疑问,陈绮的这番邀请,乃是一个好机会—一这般一来,李昱便拥有了接触陈振,以及振邦武馆的其他高层的机会!

仅从这一方面来考量,李昱就没有回绝的理由。

话虽如此,他还是审慎地考虑了一小会,然后语气平缓地反问道:「绮儿,你打算怎么向令兄解释我这个不知来历的同派拳师?」

陈绮莞尔一笑:「师傅,关于这点,您就不必担心了。如果家兄问起,我会回答得滴水不漏的!」

李昱又沉思了小片刻后,终于轻轻颔首:「————行吧,我对贵馆早已是神往已久,能够参加贵馆的宴席是我的荣幸。」

虽然李昱这番话的含义已很明显,但陈绮还是忍不住地追问道:「师傅,您的意思是?」

李昱微微一笑:「绮儿,今夜多有叨扰了。」

此言一出,陈绮脸上的期待迅速转化为雀跃。

笑涡在她腮边忽闪著,双眸熠熠生辉。

「师傅!您愿意参加敝馆的宴席,同样是敝馆的荣幸!能够认识像您这般厉害的同派拳师,家兄一定会非常高兴!」

这时,李昱和陈绮双双感受到了炽热的阳光一—逐渐攀上中天的太阳,已经翻过了附近的高楼,出现在二人的头顶。

陈绮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太阳的位置,愣了一愣。

「不好————都已经是这个时间点了————师傅,我得赶紧走了!」

说罢,她向李昱行了一礼,补上一句「师傅,今晚见」之后,便三步并做两步地消失在李昱的视界之内。

临走之前,她不忘提醒李昱「宴席将在19点开始」。

李昱站在原地,默默地予以目送。

确认陈绮已彻底离远后,他一边解下脸上的面具,一边自言自语:「我也差不多该动身前往唐人街了————」

对李昱而言,陈绮的邀请来得正是时候——因为他今天正欲前往唐人街!勘探其内部的情形!

如此一来,倒也顺路了。李昱暗忖。

13点38分旧金山,唐人街—

「这里就是唐人街吗————」

李昱前脚刚踏进唐人街,后脚就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

说一千道一万,也没法改变「唐人街只是一处街区」的事实——尽管如此,其强烈的中华元素,当真会有「中国的飞地」的既视感!

——

当下天气正好,不算强烈的阳光从蔚蓝的晴空之中斜照下来,把西边一排房屋的阴影,投在人流如织的路面上。

就跟李昱先前所料想的一样,唐人街内几乎不见半个白人,放眼望去全是华人的身影。

有穿西装的青年。

有穿旗袍的艳丽妇女。

甚至还有穿著传统马褂,梳著粗长辫子的老翁—一这倒也无足为怪,毕竟清政府才刚亡没多久,仍有不少前清遗老生活在世。

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高矮不一的店铺。

写著「正宗广式糕点」、「隆江猪脚饭」、「潮汕牛肉火锅」、「绸绒老店」、「东西两洋货物俱全」、「上海旗袍」等类字样的招牌,琳琅满目。

眼睛还能勉强看见一点英文,耳朵就真的听不见半句英语了。

旧金山唐人街的住民大多来自粤、闽、潮三地,其中又数粤人最多。

对于精通粤、闽、潮三语的李昱来说,这三种语言都像乡音一样熟悉、亲切越是聆听周遭路人们的对话,李昱就越是感到心情惬意。

除了视觉、听觉之外,嗅觉同样被强烈的「亲切感」所支配「叉烧包!馅料特足的叉烧包!」

「肠粉!蛋肠、肉肠、肉蛋肠!便宜又好吃的肠粉!」

「刚出炉的萝卜糕!快看!热气腾腾的!」

诱人的香气,不时在李昱鼻前萦绕。

刚吃过午饭的李昱,本不觉得饥饿。

但在闻到这些香气后,他瞬间感到食指大动!

叉烧包和萝下糕是他最爱吃的两种点心,乃是他吃早茶时的必点菜品。

正当他思考著该吃哪一样时,他忽然瞥见一副「广式凉茶」的招牌。

招牌底下坐著一名老汉,其身前的柜案上摆放著好几个大茶壶。

老汉于第一时间注意到李昱的视线,四目相对后,他立即扬起热情的笑脸,以标准的广府粤语朗声喊道:「靓仔!来杯凉茶吧!压压体内的热气!」

竟然有凉茶—一—李昱眼睛一亮,一个箭步上前。

在递出一枚一美分的钢后,他手里多出一杯温热的黑褐色液体。

李昱仰首,一口饮尽————令人直打哆嗦的浓郁苦味,登时填满他的口腔。

确实是正宗的广式凉茶!

「凉茶」这一名字太具误导性,使人误以为是像王老吉、和其正那样的清爽饮品,以致于总有外地人上当,欢欣鼓舞地买凉茶来喝,然后一喝一个不吭声。

实际上,凉茶的本质是中药!所以它的味道与中药是差不多的!

以前身体上火时,李昱总会买瓶凉茶来喝一虽不好喝,但确实有清热解毒、祛火除湿的功效。

久违地喝到熟悉的饮品,李昱瞬间百感交集。

此时此刻,他首次体会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真意。

身为远离故土的异乡人,见到同胞的面庞,听到亲切的乡音,嗅到熟悉的味道,确实会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

受此影响,李昱的心情不受控制地松弛下来,连带著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他本是为了「查探唐人街内部情形」的任务而来的。

但不知不觉间,他俨然忘却了来意,自顾自地游玩起来。

左看看,右瞧瞧,难抑好奇地四处打量。

在与陈绮分别后,他特地回了趟枫树街,换了身不易引人瞩目的朴素衣服发黄的汗衫,陈旧的布裤布鞋。

如此穿扮,再搭配上这副「刘姥姥初入大观园」的模样————乍一看去,当真像极了初到美国的乡巴佬。

与李昱擦肩而过的某些人—主要是身穿西装,打扮得「人模人样」的那些人——纷纷皱紧眉头,作嫌弃状。

明明李昱身上并无浓重的臭味,但他们偏要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紧捂住口鼻,一脸厌恶地走开,离得李昱远远的。

突然间,李昱感觉身周的光线渐黯。

抬头一看一从西边飘来的一大团乌云,阻隔了天地,遮蔽了阳光。

仅眨眼的工夫,这团乌云就变为墨碳的颜色,随时都会降下雨来。

现在是夏季,正值多雨的时节,天气说变就变,每逢午后总会有阵雨出现。

「糟糕,忘记带伞了————」

李昱苦笑著嘟囔一声,随后稍稍加快脚步,找寻著能够躲雨的地方。

轰隆隆隆————!

闷在云层里的滚滚雷音,像极了催促李昱的鼓声。

李昱的后脖颈已感受到一阵阵阴冷气息。

若是被淋成落汤鸡了,既要擦净身体,又得换身衣服————不想遭此麻烦的李昱,越走越快,越走越急。

然而,他一口气奔出上百米,愣是找不到一处能够避雨的地方!

街道两侧的檐下要么是太窄了,要么就是已经被其他人占据—街上的不少行人都跟李昱一样,忘记带伞。

突然间,就在这个时候,李昱的眼角余光霍地瞥见一座道观。

只见这座道观夹在两座商铺之间,外表虽很陈旧,但不知怎的,给人以一种清净、安宁的感觉,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显得格外突兀,就像是在深山老林里发现一间汉堡店。

话虽如此,在唐人街里发现佛寺、道观,倒也不足为奇。

对于海外游子而言,供奉神明的庄严寺观是极为重要的心灵寄托。

嘀嗒————恰在此刻,一滴清凉的雨水滴落在李昱鼻尖。

顾不得细想了————李昱快步流星地闯入这间道观。

哗哗哗哗哗哗————!

李昱刚一入内,近乎是前后脚的工夫,倾盆大雨奔泻而下。

李昱转身向门外看去一夹杂著隆隆雷声和霍霍闪电的飘泼雨势,席卷著天空和大地。

目力所及的一切事物,沉浸在一片白茫茫的雨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