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走就走。
太乙真人袖子一甩,腾云驾雾,刘东跟在后头,稳稳落下。
那只银月凶狼?早被扔在荒山野岭,风一吹,连影子都没剩下。
他不知道,多年以后,那只被丢下的狼崽子竟能修成大罗,还在一场雷劫里,远远瞅过他一眼。
“瞧瞧!这就是我安身立命的地盘,乾元山金光洞!还成吧?”
太乙真人推开洞府大门,挺着胸脯,满脸得意。
乾元山金光洞,在洪荒那是响当当的招牌。
灵气浓得能拧出水来,站一会儿衣服都能渗出露珠。
太乙选这儿,图的就是这份“天生富贵”。
他扫了眼刘东,修为不高不低,不像有大洞府的样子,心里更踏实了。
自家地盘,当然得显摆显摆。
“嗯,地方是真不赖,洪荒头一号的好风水。不过啊……”
刘东眯着眼打量四周阵旗,慢悠悠补了一句:
“这护山阵,也就勉强挡挡小贼,聚不了气,锁不住灵,纯属摆设。”
他心里清楚:
这里的灵气爆棚,压根不是阵法功劳,是地脉自己争气,硬生生把山养成了“灵肉堆”。
可惜啊,大阵只干了一半活,守门可以,养人不行。
白白浪费一半潜力。
当然,对太乙来说,这事儿真不算事。
他早是大罗金仙,闭关不如打盹,苦修不如撸串。
想跨进准圣门槛?光啃书、熬坐、磨时间可没用。
得有大机缘、大气运,还得配上趁手的先天宝贝,至少能扛得住“斩三尸”时的反噬。
不然你看,阐教那么多大罗,咋就准圣屈指可数?
天地间的气运不少,可气运这玩意儿,不长腿,更不长眼。
掉头上,才算你的。
“师父您回来啦?!”
两人刚落地,洞口蹦出几个小童子,围成一圈,齐刷刷盯着刘东,眼睛瞪得溜圆。
活像第一次见活人,哦不,第一次见活人族。
不怪他们稀罕。
太乙真人向来不太待见人族,连茶都不给人族倒一杯。
今天居然亲手领回一个,还是人族?
童子们差点以为自家师父被夺舍了。
“快去备酒菜!挑最烈的酒,最嫩的果,最肥的鹿脯!我要和刘道友喝通宵!”
太乙真人一挥手,声音透着股熟稔劲儿。
他蹭饭几百年的功夫,今天终于轮到他做东,必须整得体面!
话音未落,已拉着刘东进了洞府,宾主落座,杯已满上。
“来!刘道友,到了我这儿,别端着!先干了这杯再说!”
“好!”
两碗碰得清脆响亮,酒液一口闷净,碗底朝天。
“酒管够,肉呢?”
刘东放下碗,笑呵呵开口:
“真人先前答应的‘洪荒异种’,是不是该挪挪步了?”
他就是冲这个来的。
五形玄功要靠真材实料喂出来,活的、野的、凶的,才够劲儿!
这是关系到他能不能活下去、走多远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