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漱钰听了,心中颇为满意,又问道:“朕想今年十一月底开殿试,和相公觉得可否?”
和凝想了想,摇了摇头:
“陛下,十一月太紧了。天下的学子散布在各州各县,接到消息后赶来汴梁,路途遥远者,往往要走一两个月。
十一月底开考,很多偏远地区的学子根本赶不上。如此一来,便有失公平。”
石漱钰揉了揉脑袋,觉得和凝说得有道理。她想了想,道:“那明年开春如何?”
和凝点头道:“明年开春,时间上就宽裕多了。但陛下现在就要广诏天下,让各地的学子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行程。”
石漱钰道:“好,那就定在明年开春。朕这就让人拟诏,通告天下。”
她又想起一件事,道:
“对了,朕听闻和相公曾在明宗时期奏请设立明法科。朕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治国不能只靠道德教化,还得有健全的法律和公正的司法。
所以朕想请和相公出一道法学题,比如司法检验之类的,加到这次的策问中去。”
和凝拱手道:“陛下圣明。臣遵旨,臣回去之后便拟题呈上。”
石漱钰点了点头:“那就有劳和相公了。朕是午时接见你的,如今也到了用膳的时候了。朕赐你一桌饭食,你吃了再回去吧。”
和凝谢了恩,在偏殿中用了一顿御赐的膳食,然后告辞离去。
让石漱钰没想到的是,和凝的效率极高。申时七刻,也就是下午五点左右,和凝的奏折就呈上来了。
石漱钰打开奏折,只见上面写着:
“臣和凝谨奉圣问:讯狱辨奸策。
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五代兵革相仍,郡县残破,奸吏舞文,豪猾通贿,拷掠以成款,牵合以就案,甚者故入人罪,破家陷命而莫之省。
陛下削平僭叛,孜孜求瘼,尤悯无辜之衔冤,欲清刑辟之源,此尧舜泣罪解网之心也。
臣谨拟策问四道,恭请陛下择其一。
一、有告殴死者,身无显创,惟心腹微青,唇紫而甲黑。讼者云病毙,苦主云毒杀。当此之时,非剖视无以自明,然律有毁尸之禁,俗有全骸之讳。何以剖决,既得死状之真,又不干残忍之讥?
二、有井中得尸,面目已溃,衣裹泥沙。或云失足溺死,或云死后投尸。溺死与投尸,口鼻手足各有征验,水中沙泥亦着异迹。其分别之要、检验之方,可得而详乎?
三、有深夜火起,室庐俱烬,得尸于煨烬之中,项有焦黑痕,舌不出,拳不握。或谓火逼自焚,或谓先戕后火。焚死与被杀而后焚,形骸骨节何以为辨?事发无左证,邻里不相闻,惟凭检验立断。尔等何以尽其术而烛其奸?
四、夫检验既明,奸伪可发。然州县长吏或惮于开检,苟且结案;或惑于请托,迁延岁月。欲使有司必行检覆,检验必得实情,而不为奸吏所蔽,其法安在?又平反冤狱,若王长文、钱若水之流,皆能以一夫之明,抗上下之议,所恃者何术,所存者何心?”
石漱钰看完,不由得赞叹了一声。和凝不愧是饱学之士,这四道法学题,每一道都切中要害,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意义。
尤其是第四道题,直接触及了司法体制的核心问题,如何保证官员尽职尽责地进行检验,如何防止奸吏舞弊,以及平反冤狱所需要的勇气和智慧。
她想了想,提笔在考题上写下了第四道题:
“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兵革相仍,郡县残破,奸吏舞文,豪猾通贿,拷掠以成款,牵合以就案,甚者故入人罪,破家陷命而莫之省。今有疑狱一端,试问于诸生:
夫检验既明,奸伪可发。然州县长吏或惮于开检,苟且结案;或惑于请托,迁延岁月。
欲使有司必行检覆,检验必得实情,而不为奸吏所蔽,其法安在?
又平反冤狱,若王长文、钱若水之流,皆能以一夫之明,抗上下之议,所恃者何术,所存者何心?”
她写完,对石绿宛道:“让和凝代笔,帮朕写一篇明年开春举行殿试和恩科的诏书。他是文章大家,写出来的诏书必然文采斐然,比朕自己写的要好。”
石绿宛接过考题,应道:“是,陛下。臣这就去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