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轻人点点头,心想:大明盛世啊!看坟的都能吃得起金陵鸭王。
就在这时,江小豹端着两盘刚出炉的烤鸭,走上楼来
“方公子,在这干什么?赶快到天字一号房去!来尝尝口味下降没?”
年轻人目瞪口呆:看坟的地位那么高吗?
顾应同有点尴尬,这金陵鸭王的掌柜的,据说关系深厚,怎么就对这个方敬那么礼遇呢?
这时候,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
燕王世子穿着一身锦袍,快步走了过来,深深一礼。
跟在身边的侍卫张口:“燕王世子今日宴请,来的客人对不住,损失补偿。劳烦各位让个位置好吗?”年轻人在慎重考虑,要不然不去科举了,看坟的在哪儿应聘。
“姨父,高炽今日正好路过朱雀街,远远看见您进了这家店,就想着上来拜见。打扰姨父用饭了。”方敬站起来,拱了拱手:“用不着清场,我们占不了几个位置。”
碰巧?信你才怪!
朱高炽在方敬旁边坐下,像是才注意到明珮珮。
“这位就是明小姐吧?归义侯的千金?怎么跟着……”
明珮珮站起来,规规矩矩地福了一礼:“见过世子。小女是方先生的学生。”
看坟,好职业啊!
顾应同几人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脸上不再是倨傲。
方敬叹口气:几个年轻人,我虽然不是探花了,也是你能招惹的?
“江掌柜,借笔墨一用。”
江掌柜早就等着这句话了,立刻亲自端了笔墨过来。笔是上好的湖笔,墨是刚研的松烟墨,浓淡适中。方敬接过笔,走到那面雪白的墙壁前。
满堂寂静。
明珮珮眼放异彩。
方敬提笔,蘸墨,悬腕,落笔。
亏得书法还行,不然这段佳话流传不出去。
笔锋在墙面上游走,墨迹淋漓。第一行字,骨架清瘦,笔意凌厉,是一副对联。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
“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写完了,他把笔搁在砚上。
满堂安静了一瞬。
朱高炽大笑:“好!好!骂得痛快!骂得痛快!”
顾应同站在那副对联前面,知道方敬这是嘲讽他们,但是方敬既然拿出对子这种文人比拚方式,自己没有更好的回应,就已经输了。
废话,你肯定输,这是明朝三大才子之一的解缙的对子。
“嗬嗬,方探花这幅对子倒是似模似样,但是楹联小道尔,方探花名扬天下,流传的诗句却仅有一首粗鄙不堪的“大雪压青松’,恐怕腹内空空、头重脚轻的另有其人吧?”
顾应同强行挽尊。
朱高炽在旁边,见方敬依然拿着笔,还一脸沉思,立刻识趣道:“姨父,这对联是好。但还不够。”方敬看着他:“哦?”
朱高炽指了指墙面:“这么好的白墙,只写一副对联,空旷旷的,太可惜了。姨父不如再写一首?”方敬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那面雪白的墙壁。确实,只写了一副对联,旁边还空着好大一片。新刷的石灰,白得像雪,墨迹落在上面,格外醒目。
方敬瞥了顾应同一眼。
今天这一出,很快就会传遍金陵。
他现在没有官职。孝陵卫的军卒,顾应同说得对,说白了就是个看坟的。徐家是他的靠山,但徐家不可能保他一辈子。燕王是他的退路,但燕王远在北平,鞭长莫及。
他需要别的东西来保护自己。
名声。
在这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名声,有时候比官职更管用。他是先帝钦点的探花,是历阳百姓送过万民伞的方青天,是敢在朝堂上直言的方敬之。这些名声,是他最大的护身符。朝廷想动他,天下人都会看着。只要他的名声够大,够响,够硬一一谁想动他,都得掂量掂量。
尤其是对朱允坟。
方敬落笔了。
先写下了《石灰吟》三字。
然后继续笔走龙蛇。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写完了,方敬把笔搁在砚上,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