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无人能从河里寻找到这名弟子的遗骸。「解百凌」将之称为‘棉花屋案’,自此之后,这名弟子的师兄也不知所踪。只是在这人失踪之前,我曾见过他一面。”
少年眸光淡淡。
“——我瞧着他的衣衫之下,似有被火烧过的瘢痕。”
韩纣讲完了,屋子里沉默了一会儿,连笙略顿了顿,道:“下一个我来说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四年之前,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连世。我入了镖局,当了镖师,日夜跟着队伍走南闯北。”
“同一队里有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缺了一根小手指,人人都喊他赵九指。赵九指和我一样,是从杀手转业成镖师,我们因此总能多说几句话。”
“有一天,我们押着货在野外过夜,那一天很冷,长途赶路又很累,我们都睡下了,除了赵九指,这天正轮到他守夜。”
“天最黑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突然醒了过来。心慌得厉害,无忧在我怀里发抖,我突然听见了连续不断的‘咯吱咯吱’的声音。”
“这声音极其刺耳,我自己就养了一条小狗,听了有些耳熟,正像是有什么动物在连皮带骨咀嚼着什么小块的肉。”
“我担心是路过的狼豺一类,连忙睁开眼睛,悄悄地朝着出声出望去。”
连笙轻吸了一口气。
“——我看见赵九指正在吃自己的手指。”
“我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他吃得满脸是血,血水混着口涎从他的嘴角牵着丝流下来,我感到恶心,他却吃得香极了,满目贪婪,好似自己的手指是什么珍馐佳肴。”
“但或许人的喉咙到底没有野兽的喉咙粗,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捂住了自己的脖子,向前躬身,表情极为痛苦,嘴里发出咯咯的怪声。”
“我这才意识到,他好像是被自己手指的指骨卡住了喉咙。”
“我没有管他,倒不如说,我眼睁睁看着他咽了气,又在能做出任何反应之前,莫名其妙地昏睡了过去。这一觉却睡得黑沉,等到第二天早上,我是被人叫醒的。”
“我睁开眼,发现赵九指正裂开缺牙的嘴冲我笑着,是他在叫我起床。”
“唯一的变化,是他现在又缺了半根无名指。血淋淋的,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裸露在外面。”
“该叫他……赵八指半了。”
连笙看向韩纣,“若是那名弟子也同我有相似的经历,倒是不难理解他被吓成了疯子。”
韩纣意味不明地笑了:“只能说他怯懦胆小,不堪为杀手。”
“若是换作那些胆大的,哪怕年纪尚小,见了那等诡异的场景,也能处变不惊。”
三人的视线集中在唯一的孩童身上。
连笙讲完了,下一个开口的是唐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