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向披靡的军队,最先进的工艺,战无不胜的王子。
有什么用?最后的最后,还不是付之一炬,全都成了现在起义军的战利品。
看清形势的高氏兄弟,立马向姬发投诚。他们最明白,谁赢帮谁的道理。
姬发站在台阶上,手中武庚的头颅仍在滴血。他望着台下欢呼的人群,那些曾经被践踏、被奴役的面孔此刻因胜利而扭曲着,眼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与新生的渴望。
呼声如潮水般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
没来由的,一阵眩晕袭来——这具瘦弱的躯体承载了太多不属于他的重量。青铜假指在火光中泛着冷光,仿佛在提醒他:你终究是个冒牌货。
但当他低头看向武庚凝固着不甘的眼睛时,忽然,很难得的笑了一下。
“你问我担不担得起?”他对着头颅轻声道,“可担子从来不是自己选的。”
风卷着灰烬从焚毁的宫殿中盘旋而起,裹挟着火星飘向远方。姬发想起了黑猫的教导: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只要能开辟出一条活路,做什么都在所不惜。
活路。
对奴隶是活路,对周人遗民是活路,甚至对溃散的殷商士兵——只要跪下高呼“武王发“,也能挣一条活路。
“传令。”阿哑抬手压下欢呼,声音沙哑却穿透全场,“拆毁玄鸟祭坛,不要劫掠屠杀,只要投降了就要善待。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口,修生养息,不要妄造杀孽,以免被夷人趁虚而入。待到准备妥当物资充沛之时,我们……回家!”
“回家?”
奴隶们面面相觑,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极度陌生的词汇。
许多奴隶都已经忘了家在哪里了。
“对!回家。回到南赡部洲,回到周原、西岐,重建自己的家园,把失去的都给夺回来。我们要向大商复仇,把纣王对我们做过的事,全都还给他。像杀死他的儿子一样,杀死他;像烧毁这座行宫一般,烧毁朝歌。我们会先活着,而后再有尊严的活着。就算是死,也会死的像个人,而不是牺牲!”
铿锵有力,他一个人的声音便盖过了所有人。武庚的头颅交给了其他人,要用盐处理好之后,送到纣王面前。这将是一个重要的筹码。
在说完之后,人群一片寂静。紧接着,爆发出更狂热的呐喊。他们冲向祭坛,用锄头砸碎铭刻着血腥的青铜柱。有人边哭边砸,指甲崩裂也浑然不觉。
“回家”这两个字太有魔力了。存活下来的殷商人,都加入了起义军的队伍。不为其他,他们也渴望回家。
武庚洲的野人们也十分感动:这帮天兵天将,终于要离开了。
这段时间被糟蹋的够呛,一听说这群人要回家了,野人们喜极而泣,哭的热闹,比南赡部洲的人们更加喜悦,愿意用尽全力送他们出行。
甚至还有人提供了宝贵的路线:武庚洲往北一直走,会来到一处冰原。这处冰原跟南赡部洲相连接,中间有一道不太宽的海峡,北海的水会经过海峡通到东海。冬天时,海峡会结厚厚的冰,足以让迁徙的人和动物走过去。
现在是赶不上了,但快要入冬之前出发,差不多可行。当然,要想坐船也行。
但首先殷商人的船不够多、不够大,其次要造足够多的船的话,也需要不少时间。
具体如何走,交由姬发来决定。
角落里,高氏兄弟对视一眼。千里眼捏碎手中占卜的龟甲,低声道:“玄鸟已死,贞人集团完了。“顺风耳踢开脚边殷商贵族的尸体:“那咱们...“
“当然是帮赢家。“千里眼望向台阶上单薄却挺拔的身影,“你说……他真能带这群乌合之众打到朝歌?”
回答他的是天际滚来的闷雷。
乌云压得很低,却不再是玄鸟羽翼的形状,而是最普通的、孕育暴雨的积雨云。
姬发抹了把脸上的血和雨水,忽然发现雨滴是温热的。
春分后的第一场雨,浇灭了宫殿余火,也冲淡了台阶上的血痕。
在没人看见的阴影处,黑猫甩着尾巴走过,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爪印。